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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念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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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念论
理念,即各种具体事物的一般形式。
柏拉图把这种存在于人们主观世界的一般的东西称为理念。
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的核心,是他研究一切哲学问题的出发点。
他认为只有理念才是真实的存在,因为它独立于人们的认识和事物之外,构成了一个客观独立存在的理念世界,任何个别事物只是理念的“分有”
。
它们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它们分享了理念,是理念的“影子”
,是“分有”
理念的结果。
其主要特征有:第一,绝对实在。
只有理念是真实存在且不变的。
第二,多中之一。
理念是许多个别事物之共同本质。
第三,事物的目的。
理念是绝对完满的、纯粹的,是具体事物追求的目标。
第四,知识的对象。
具体事物是感官的对象,从中只能获得意象,只有从理念中才能获得知识。
第五,真理的标准。
事物真实性的评判视距离理念的远近而定。
越近者越真实,越远者越虚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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