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节 特发性溶骨症
“实用小儿骨科学(第3版)(..)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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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节
特发性溶骨症
特发性溶骨症(idiopathicosteolysis)是一种极为罕见的自然发病的骨消失疾病。
该病为单骨和多骨快速破坏和吸收,导致严重畸形、关节半脱位和失去原有的稳定。
1.Gorham骨大块溶解(Gorhammassiveosteolysis)无遗传原因,年龄不一,骨溶解常为邻近骨同时发生,如椎体和肋骨、骨盆和股骨。
本病虽属良性病变,但如波及脊柱可致患儿死亡。
骨大块溶解的原因为,该骨和四周软组织内血管增生或称血管瘤病。
Cytokine研究表明Gorham患者的白介素-6水平增高。
可能由此致Cytokine介质增强骨母细胞活性而发病。
2.显性遗传性多中心性骨溶解(hereditarymulticentricosteolysiswithdominanttransmission)发病年龄多介于2~7岁。
患儿主诉手足疼痛和肿胀。
可能有外伤史,数年后腕骨和跖骨完全吸收。
X线照片上掌骨变尖,尺、桡骨远端和肱骨近端也可受累。
病变导致腕、踝关节不稳和变形。
本病在成年后趋于稳定,但有的病例在中年后又有复发。
3.隐性遗传性多中心性骨溶解(heriditarymulticentricosteolysiswithrecessiveinheritance),本病手和腕部诸骨受累明显重于足部。
腕骨在2~5岁开始吸收伴局部疼痛和肿胀。
掌骨又尖又细,同时有严重肾病表现,如蛋白尿、肾小球肾炎和恶性高血压,预后不佳,多在青年期死亡。
上述各种骨溶解症应与骨感染、恶性破骨细胞肿瘤、动脉血管疾病、外伤后骨溶解和动静脉瘘鉴别。
手术治疗并发症多。
植骨后也会与病骨同样吸收。
放射治疗对Gorham骨大块溶解偶有成功的报道。
对脊柱的放射治疗要加用支具和头环牵引制动。
(马瑞雪任秀智潘少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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